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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全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09-11-06 10:03
枣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枣安办发[2009]46号


关于国庆节全运会期间安全生产
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国庆和全运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于9月20日至10月13日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区(市)政府和枣庄高新区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督查组在听取了各区(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后,对各区(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随机抽查了14家企业。通过查资料,看现场,共检查出各类问题和隐患186条,责令当场整改135条,限期整改51项。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带队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督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国庆和十一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切实推动和促进了各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滕州市建立了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安全约谈等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薛城区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枣陶矿区水患治理成效显著;台儿庄区采取明查暗访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有关部门、镇街、企业进行调度督查,有力的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峄城区、市中区积极开展工矿商贸行业“打非”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收到良好效果;山亭区、枣庄高新区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安全大检查,整改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政府方面
      一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个别区(市)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忽视安全发展,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工作仍然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口头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个别区(市)未将公共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制约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检查效果以及对重大事故预防与隐患治理力度、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等。
       三是村居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设不平衡。目前,全市2/3以上的村居已经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监督员,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已逐步建立,有力促进了全市的安全生产。但是,个别区(市)未能认真落实村居网络建设的要求,村居安监员建设进展缓慢。
       四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不够。个别区(市)未能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要求开展工作,安全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不到位,危险源和安全隐患监控缺乏有效的手段;对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建筑施工、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区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不够;打击“三非”机制未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职责未明确,打击力度不够;部分行业和领域时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企业方面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依然严重;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按要求缴纳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危险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不全;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老化,更新改造欠帐多,投入严重不足,重大事故隐患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等。
       二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部分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很到位,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视而不见,没有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整改,没有按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个别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彻底,治理工作滞后,仅依靠政府部门的督查检查帮助查找隐患。
       三是本质安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工商贸企业未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部分化工企业未认真进行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改造,阻碍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吸取近期外省市发生的事故教训,不断总结经验,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抓好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此次检查组现场指出的隐患和反馈的意见,要落实具体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强化整改措施。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区(市)要按照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安全生产监管设施、装备到位。加大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要采取法律、行政和必要的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管理。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化工行业企业要按要求认真进行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改造,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全面加强重点行业监管。结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冬季战役的要求,全力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尤其是针对冬季低温、干燥的气候特点,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切实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明确要求,扎实开展好“决战一百天”活动。距离年底还剩下两个月左右的时间,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安全生产事故也进入了高发期和易发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克服厌战思想、松劲情绪和侥幸心理,按照《关于“迎国庆保全运”决战年终100天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枣安发[2009]36号)要求,采取积极主动措施,扎实组织开展好“决战一百天”活动,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完成。
     请各区(市)将此次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于11月10日之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督查  通报
  抄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刘玉祥书记、陈伟市长、蒋英建常务副市长、吴承鉴副市长及各位副市长、王琪琳副秘书长。
枣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