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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枣庄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09-12-01 09:25
枣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枣安发[2009]46号


 
关于印发枣庄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有关部门、行办:
       为组织开展好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市政府安委会制定了《枣庄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迎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枣庄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年初市政府安委会与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决定从12月上旬开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与市政府安委会签订《枣庄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负有重要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市有关部门、行办。
      二、考核内容
      各负有重要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市有关部门、行办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情况。
       三、考核程序
       此次考核,采取部门自评、市政府安委会考核的方式进行。市政府安委会通知开始考核后,先由部门对照《枣庄市负有重要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行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枣安发[2009]40号),对单位完成目标情况逐项自评,然后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部门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由市政府安委会审定后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兑现奖惩。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此次考核组织工作。为保证此次考核取得实效,市政府安委会成立由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局长赵士亮任组长,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杨列淦、李甲群、刘刚、刘忠波、市安监局副调研员冯卓邦任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考核活动领导小组。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的总分值中。考核优秀的,市政府安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其中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市政府安委会予以通报批评,且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六、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12月8日至12月11日
      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  赵士亮  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  刘  刚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  马兆端  市安监局危化品监管科科长
颜景池  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郭  强  市安监局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孟  阳  市安监局监察支队副科长
        宋均营  市安监局监察支队科员
       考核市安监局、市农机局、市文化局;市司法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分局。
第二组
组  长  杨列淦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  刘忠波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  贾培元  市安监局监管一科科长
         纪  鹏  市安监局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任  飞  市安监局监管二科副科长
         张文海  市安监局监察支队副科长
        考核市交通局、市建委、市教育局;省煤监局鲁南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煤炭局。
第三组
组  长  李甲群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  冯卓邦  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成  员  王开生  市安监局信息科技科科长
徐国强  市安监局监管二科科长
孙新厚  市安监局监管一科主任科员
王  斌  市安监局危化品监管科副科长
郭依帅  市安监局监察支队副科长
       考核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服务业办公室;市建筑材料工业办公室、市轻工业办公室、市冶金化学工业办公室、市机械电子工业办公室、市纺织工业办公室。 
       宋均营、张文海、郭依帅为联络员,负责本组考核活动的调度、联络、考核结果汇总上报等事宜。
 
 
 
主题词:安全生产  目标考核  实施方案
枣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