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关于枣庄市山亭区部分加油站安全隐患整改的意见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0-02-10 16:10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枣安监发[2010]28号

 
 
关于枣庄市山亭区部分加油站
安全隐患整改的意见
山亭区安监局:
      你区山亭辛召农机加油站等12家加油站(名单附后)申请换发经营许可证,我局在对申报材料审查的基础上,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52号)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2006年版)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于2010年1月21日对枣庄市山亭辛召农机加油站、枣庄市山亭辛召光义加油站、枣庄市山亭冯卯福利加油站三家加油站作业现场进行了抽查。
       经检查,发现上述12家加油站均于2005年前进行了消防验收,但近年来,随着道路拓宽改造,沿街门市房建设等,周边环境已发生变化,多数加油站已不再具备安全条件。油罐、加油机等与民用建筑、架空通信线、架空电力线等防火距离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加油站用电设施达不到防爆要求,个别加油站在罐区内生火做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责令你局对上述12家加油站重新进行现场审查,消除所有安全隐患。其中,对存在防火距离不足的加油站要联合消防部门一并查处,并督促其重新进行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市局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换证手续。换发许可证前严禁经营。
      为严格加油站的安全监管,现提出下列措施,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举一反三,严格加油站的安全监管。结合此次换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对城区内、城乡结合部、沿街门市旁的加油站进行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监督加油站的经营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工作。整改重点:加油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油罐是否埋地,有无地上罐、室内罐;爆炸区域内的用电设施是否达到防爆要求;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二、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要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隐患治理方案,要按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在排查过程中,严格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2006年版)的要求,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暂时整改有困难的,要严格按“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
  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2月底前完成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加油站和油库储存装置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工作台帐。
  三、切实抓好隐患治理。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经营单位要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业整顿、关闭等断然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提高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4月底前,完成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加油站和油库储存装置整改工作,对采用其它措施不能进行整改的,要应用阻隔防爆技术进行改造。
  四、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指导、监督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认真对本辖区内加油站的隐患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治理情况逐级上报,不得有瞒报、漏报现象。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和加强对经营单位、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
  五、严格工作程序,规范中介服务。各中介机构在从事评价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规范和标准。对加油站现状评价时,对站内、外部距离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加油站,要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出据评价合格的报告。加油站进行经营许可证发、换证时,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履行资料审查及现场核查手续,必要时,可请专家进行现场审查。今后,所有上报的材料,必须附有审查及核查人员的签字,严禁出据虚假证明,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乡镇安监中队(站、所)、区(市)安监部门负责危化品监管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严格履行职责。今后,再发现存在诸如安全间距不足、人员无证上岗、用电设施不防爆等问题的加油站,将严格按照规定对辖区内负有监管职责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附:山亭区12家换证加油站名单
 
二0一0年二月二日
 
  附件1.doc                                                                                                                                                                                        
主题词:加油站    隐患    整改    通知
抄报:省安监局、市政府办公室,吴承鉴副市长、王琪琳副秘书长。
抄送:山亭区人民政府,王家云副区长,各区(市)安监局。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