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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吸取河北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2.24”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市面粉淀粉生产企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0-03-30 12:26
枣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枣安办发[2010]22号
 


 
关于深刻吸取河北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
“2.24”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
全市面粉淀粉生产企业
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安委会、枣庄高新区安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管有关企业:
    2010年2月24日16时,河北省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淀粉四车间发生粉尘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49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我省政府安委会于3月26日召开全省面粉、淀粉生产企业预防粉尘爆炸事故视频会议。为认真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委会领导指示,现就做好我市面粉、淀粉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深刻吸取“2.24”事故教训。

当前,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逐渐进入旺季,随之也进入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期和易发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深刻吸取河北省秦皇岛骊骅淀粉股份有限公司“2.24”事故教训,坚决克服各类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夏季集中行动的安排部署,以更加扎实的工作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粮食部门要抓好系统内面粉、淀粉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轻工部门要抓好粮食系统外面粉、淀粉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质监部门要抓好面粉、淀粉生产企业中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安监部门要抓好对面粉、淀粉安全监管部门等单位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面粉、淀粉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措施,全面开展面粉、淀粉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全市各面粉、淀粉生产企业要深刻吸取“2.24”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地毯式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特别是对干燥、包装和储存等关键岗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各类通风、除尘、密闭和防爆等防范工作,同时做好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各项措施的落实,切断粉尘爆炸事故的隐患链条,严防事故的发生。
    各区(市)安委会、枣庄高新区安委会要立即开展对面粉、淀粉生产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迅速把3月26日全省面粉、淀粉生产企业预防粉尘爆炸事故视频会议精神传达到每家企业,同时,从现在开始到4月底开展对这类企业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又拒不整改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市安办将适时组织市粮食局、安监局、质监局和轻工办等部门,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迟缓、检查不力的将通报批评。
   
请各区(市)安委会、枣庄高新区安委会于4月20日前将检查总结和本区(市)企业底数,一并报市安监局监管二科;请市粮食局将市管有关企业底数报送市安监局监管二科。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2.24”事故教训Δ    紧急通知
抄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刘玉祥书记、陈伟市长、蒋英建常务副市长、吴承鉴副市长、王琪琳副秘书长。
枣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