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
枣安办发〔2015〕39号
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
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安委会,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鲁安办发〔2015〕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市)安办和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煤炭局、市港航局等部门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按时报送,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简要总结及工作统计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半月至少报送1篇工作信息。各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于8月31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85765,电子邮箱zzajzsmk@163.com。
枣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
枣安办发〔2015〕39号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