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鲁安监发〔2015〕124号文件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5-10-29 14:19
枣安监函字〔2015〕78号
关于转发鲁安监发〔2015〕124号文件的通知
各区(市)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工作力度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1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区(市)于12月20日前将宣贯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
附件:《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工作力度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124号)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8日
枣安监函字〔2015〕78号关于转发鲁安监发〔2015〕124号文件的通知
附件:鲁安监发〔2015〕124号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工作力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