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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鲁安监发〔2015〕138号文件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5-11-24 15:21

枣安监发〔2015171

 

关于转发鲁安监发〔2015138号文件的通知

 

各区(市)安监局:

现将《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5204号文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13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涉有限空间作业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以及近期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突出隐患排查、隐患整治、严格执法、社会监督四个重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摸清企业数量,明确检查任务,制定检查暗查计划,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危害辨识、预判分析、预防保护、监督作业等制度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各区(市)安监局要及时报送大检查动态信息,按照省局文件要求继续坚持实行统计月报制度,每月3日前向市安监局有关科室报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月报表及相关材料,并于2016422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时报市安监局。

联系电话:矿山科,王俊杰,8685701;工商贸科,赵大伟,8685765;危化科,陈小娟,8685759;市监察支队,任伯儒,8685722

附件:《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5204号文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138号)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20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120日印发


枣安监发〔2015〕171号关于转发鲁安监发〔2015〕138号文件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5〕138号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5〕204号文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