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2016年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拟订全市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协助配合省驻枣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做好对全市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等职责,参加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商解决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地方煤炭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做好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市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八)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及举报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查处营运车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九)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十)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 ) 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 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安全生产协会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机关、枣庄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枣庄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预算。
纳入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备注 |
1 |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机关 |
全额财政拨款 |
2 |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
全额财政拨款参公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 |
3 |
枣庄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财务未独立核算 |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435.2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2016年支出预算为435.2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6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5.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3.6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支出;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0.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1.1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13.08万元。
1、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本着精简压缩“三公”经费原则,比上年18万元预算压缩33%。
3、公务接待费预算1.08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日常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预算略有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