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鲁安监函字〔2016〕28号文件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6-03-08 15:25
枣安监函字〔2016〕18号
关于转发鲁安监函字〔2016〕28号文件的通知
各区(市)安监局,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现将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5
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鲁安监函字〔2016〕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安监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2015年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度评估检查的通报》(枣安监函字〔2016〕13号)要求,针对所通报问题,采取措施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并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附件:《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5年职业
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鲁安监函字〔2016〕28号)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 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