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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6-03-23 11:13

枣安监发〔201628

关于印发《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区(市)安监局,有关企业:

为做好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全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23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枣政办字〔20163号)要求,市安监局制定了《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9

 

 

 抄报:省安监局,市政府办公室,张鲁军副市长,王新宁副市长,赵洪义副主任。

抄送:市化转办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39日印发

 

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市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化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全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231号)要求,扎实开展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化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评定范围

全市化工生产企业,具体是指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第25大类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第253中类核燃料加工除外)和第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品制造业(第267中类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除外)的企业。

三、评定原则

(一)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由市安监局总牵头,各区(市)安监局具体实施。其中,上述化工生产企业由危化科调度指导,其他涉及第29大类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的工贸企业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

(二)各区(市)要原则上组织责任心强、具有甲级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或聘请三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化工安全专家参与评级,评级结果进行公示,接受企业复议和答疑,确保等级评定公平、公正、公开。

四、评定步骤

(一)标准培训及自评自改阶段(20164月底前)

1、标准培训

区(市)对照经信部门前期调查摸底名单,进一步摸清、核实各类化工生产企业底数,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对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学习有关文件、标准规范。

2、企业自评自改

企业要对照《山东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试行)》,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自评自改活动,自评结果和整改情况上报各区(市)安监局。

(二)级别评定阶段(20165月至20168月)

区(市)要按照要求组织对企业逐个进行安全生产评级,形成安全生产评级报告。安全生产等级划分为“优”、“中”、“差”三个等次,具体根据评级得分确定。若评级得分为“90-100”分,单项评级为“优”;若评级得分为“60-89”分,单项评级为“中”;若评级得分为“0-59”分,单项评级为“差”。评定活动结束后,及时对评级结果进行公示,接受企业复议和答疑,并于20169月底前将评级结果和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报告报市安监局。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69月至201612月)

市安监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区(市)安全生产评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对重点化工企业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企业自评自改情况,以及各区(市)级别评定情况。经检查,发现企业没有认真开展自评自改的,或者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处罚。对专家或者安全服务机构不认真检查,弄虚作假或者出具虚假检查报告的,一律撤销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整改验收阶段(20171月至20176月)

各企业要根据评级结果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所有隐患和问题应于20176月底之前完成。

各区(市)负责企业整改情况的验收工作,对“差”类企业,经整改仍不满足安全条件的,将列入“关闭淘汰”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将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掌握底数基础上,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严密的实施方案,推动等级评定工作扎实开展。同时,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借机设卡、刁难企业等现象。

二是保证评级质量。各区(市)要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要求进行评级,并组织对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逐条解读指标,切实提升队伍业务水平,保证评级质量。另外,企业工作人员应保证提供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评级工作组人员对评级评价结果“签字背书”,一企一档,存档备查。

三是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每月5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导,及时发现推广典型,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得力的,进行通报、约谈。

四是搞好工作结合。安全生产评级工作要与日常监管、“打非治违”等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保障安全生产。

 

附件:1、国民经济化工行业统计分类代码表

      2、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标准(试行)

3、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统计表

      4、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报告格式

 

 枣安监发〔2016〕28号关于印发《全市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