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再命名的通知(第二批)
枣安监发〔2016〕64号
关于对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再命名的通知(第二批)
各区(市)安监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检验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工作成效,市安监局组织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复评验收组,对2013年命名的8家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进行了复评验收。复评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确认上述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符合《枣庄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标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再命名为枣庄市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希望再次受到命名的企业不断巩固、创新安全文化建设成果,努力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机制、新途径,切实提高安全文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借鉴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经验做法,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真正实现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的目的,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枣庄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再命名名单(第二批)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30日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印发
附件:
枣庄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再命名名单(第二批)
(共8家)
1、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2、滕州市土产杂品总公司
3、青岛啤酒(薛城)有限公司
4、枣庄海扬中泰服装有限公司
5、枣庄市峄城区利华石膏矿
6、山东神工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
8、山东联合丰元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