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枣庄市2016年度安全生产 责任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枣安监发〔2017〕15号
关于评选枣庄市2016年度安全生产
责任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市)安监局,有关承保公司:
2016年度,全市各级安监部门、有关承保公司和参保企业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市安责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新成效,对于建立安保互动机制,化解参保企业事故风险,分担政府救助负担,保障参保企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以及维护广大从业人员正当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促进工作,市安监局拟对2016年度在安责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的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安监部门、有关承保公司和参保企业。
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安监部门、有关承保公司和参保企业负责安责险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先进单位40个,先进个人6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评选条件。
(1)充分认识推广安责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安责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推动工作力度,确保了安责险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广泛动员辖区内企业参保安责险,加强对辖区承保公司的指导和监督,对应参保企业加强引导和督促,将企业参保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重要内容。
(3)积极开展安责险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定等方面的宣传,提高社会的认知度,增强企业的认同感,逐步形成企业主动投保的氛围。
(4)认真开展安责险推广工作,工作业绩突出,或工作有较大突破,或工作开拓创新等。
2.有关承保单位评选条件。
(1)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开展业务,成立了专门负责安责险业务的部门,至少明确一名公司经理分管,确保了安责险承保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省、市安责办制定的费率浮动标准和安保互动承诺书中承诺事项开展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定等的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增强企业的认同感,逐步形成企业主动投保的氛围。
(4)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上门为参保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服务,帮助参保企业查找安全隐患,提供安全培训,从而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开创企业、保险公司和安监部门多赢的工作局面。
(5)积极做好事前防灾防损,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迅速理赔,切实提高了服务水平。
3.有关参保企业评选条件。
(1)认真研究安责险的有关政策,准确把握安责险与其他险种的关系,从根本上认识参加安责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主动的参加安责险。
(2)对参加安责险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确保该项工作有人管有人问,实现企业员工应保尽保。
(3)监督各承保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及时将承保公司服务质量问题向安监部门反映,以便承保公司及时纠正错误,确保安责险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4)连续两个保险年度以上参保安责险,积极配合有关承保公司组织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近两年内未发生死亡以上事故,成功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优先推荐入选。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推进和开展安责险工作,并取得明显成绩。
(3)积极宣传安责险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定,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4)有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展安责险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在开展安责险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5)认真履行职责,热情为企业提供服务,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先进单位和个人采取自下而上,单位申请,区(市)安监局推荐,市安监局根据全市各级安监部门、有关承保公司和参保企业2016年度安责险工作业绩及日常工作情况综合研究确定。
(二)在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把评选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选树典型、促进工作的过程,通过命名表彰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新局面,切实把安责险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三)请各区(市)安监局于1月23日前确定2016年度安责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并将申报表(详见附件2、3)汇总后一式两份报送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系人:郭晶,电话:8685763。
附件:1.2016年度安责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16年度安责险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3.2016年度安责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20日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7年1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