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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安监发〔2017〕41号关于全市商贸企业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7-03-03 09:04

 

枣安监发〔201741 

 

关于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安监局: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19日至222日,市安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整体情况看,各区(市)安监局对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高度重视,均按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检查活动,及时下发了检查通知,认真进行了调查摸底,积极督促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严格开展了执法检查,基本实现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了全市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大检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

大检查期间,全市共检查商贸行业企业163家,发现隐患和问题384条,下达执法文书103份,目前已完成整改162条,整改率42.19%。其中,滕州市检查企业98家,下达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17份,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34份,发现隐患和问题164条,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7份,已完成整改77条,整改率47%;薛城区检查企业14家,下达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8份,发现隐患和问题42条,已完成整改0条;山亭区检查企业14家,下达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12分,发现隐患和问题41条,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1份,已完成整改5条,整改率12.2%;市中区检查企业18家,下达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10份,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3份,发现隐患和问题38条,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8份,已完成整改28条,整改率73.68%;峄城区检查企业6家,下达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6份,发现隐患和问题37条,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4份,已完成整改28条,整改率75.68%;台儿庄区检查企业8家,下达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8份,发现隐患和问题23条,已完成整改0条;高新区检查企业5家,下达限期责令整改指令书5份,发现隐患和问题39条,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2份,已完成整改24条,整改率61.54%

二、大检查工作特点

(一)领导重视,强化落实。各区(市)安监局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市商贸行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将大检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镇街和企业,保证了大检查的顺利开展。滕州市安监局、薛城区安监局局长亲自安排部署、分管局长亲自带队检查;台儿庄区安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全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全面摸排,认真建档。各区(市)安监局按照大检查活动要求,对辖区内商贸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形成安全监管基础台账,基本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初步实现了对监管行业企业的底子清、状况明,为下一步开展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滕州市安监局对各企业从业人员数量、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等重要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了详实的企业台账;山亭区安监局制定了《商贸行业安全监管范围》,对全区商贸行业企业实施精准监管。

(三)形式多样,严格执法。各区(市)安监局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对辖区内商贸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市中区安监局突出用电、防火、逃生等重点内容,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镇街实地检查和区局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18家商贸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峄城区安监局、台儿庄区安监局联合商务、供电、消防、市监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高新区安监局采取企业自查、属地排查、专家指导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检查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进行改进提升。

   (一)区(市)安监局层面。一是个别区(市)大检查工作开展不深入,依然停留在下发通知、电话调度、个别督查,没做到应查尽查;二是个别区(市)大检查工作实效性不强,没有做到“深、严、细、实”,没有做到查深、查透、查准、查全,没有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工种和岗位;三是部分区(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不精通,在开展检查前未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未熟悉了解大检查流程、内容和要求,未真正查出深层次的隐患,未真正查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四是个别区(市)执法检查文书填制不规范,内容表述存在错误现象。

    (二)镇街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层面。一是部分镇街调查摸底不认真不全面,上报的企业数量和下达的执法文书数量不吻合,也未形成详实的企业监管基础台账,未做到“一企一册”的要求;二是部分镇街监管执法人员业务不精通,不想学、不爱学、学不深、学不透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检查质量不高;三是个别镇街执法检查走过场,到企业没查出任何问题;四是个别镇街执法检查文书存在不规范、不真实、内容表述错误现象。

(三)企业层面。一是大部分企业没有重视大检查活动,存在“部门热、企业冷”现象,有的没有开展自查自纠,有的自查自纠不认真,有的自查问题不整改;二是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松懈侥幸,安全投入不足,敷衍应付监管部门的执法检查,隐患整改不主动、不认真、不及时;三是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无法正常开展隐患自查自纠。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区(市)安监局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正视不足,持续改进,切实做好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再动员、再部署,切实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动员部署企业严格对照省政府303号令,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主动自觉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进一步动员部署企业严格执行本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突出防火、防电、防特种设备、防雷电等重点场所、重要设备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动员部署企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以及逃生自救能力建设,切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多培训、多锻炼,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内功”。要建立学习、考核和奖惩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倒逼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学习,既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又要学习安全标准规范和执法实务,彻底解决业务不精通,不想学、不爱学、学不深、学不透的问题。在市、区(市)安监局聘请安全专家执法检查时,要安排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一同参加,借机提升其执法实践能力。

(三)坚持隐患导向,做到精准施策,切实把握安全监管的主动权。各区(市)安监局要把本次大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认真进行分析研判,根据隐患数量和隐患严重层度,结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要求,将企业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级。对优秀企业要抓好巩固深化,对良好企业要抓好整改提升,对一般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无望的较差企业要提请政府关闭取缔。通过分类施策管理,彻底整改和消除企业隐患,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牢牢把握住安全监管的主动权。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1

  

 抄报:省安监局工商贸处,市政府办公室,张成伟副市长。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31日印发


枣安监发〔2017〕41号关于全市商贸企业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