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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城峨眉山路等隧道交通安全隐患 进行督办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7-10-18 15:00

枣安办发〔201757

 

关于对新城峨眉山路等隧道交通安全隐患

进行督办的通知

 

滕州市人民政府、薛城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近日,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对峨眉山路隧道等交通安全状况进行调研,发现峨眉山路隧道和3处正在建设或将要开工建设的隧道存在安全隐患。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特提出如下督办意见。

一、关于峨眉山路隧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目前,峨眉山路隧道存在5类安全隐患(见附件),请薛城区人民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峨眉山路隧道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对排查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如在整改过程中不能确保安全的,应封闭隧道,暂停通车。

二、关于3处正在建设或将要开工建设隧道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我市目前有3处隧道正在建设或将要开工建设,分别为薛城区民生路隧道、和谐路隧道、滕州市墨子湖底隧道,3处隧道规划建设均未通知交警等部门参与,也未向交警部门提供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方案,工程施工未向交警部门备案。请滕州市人民政府、薛城区人民政府分别对3处隧道设计方案进行重新审核,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到位。对于正在建设的隧道,要立即停止施工,待设计方案重新审核通过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时,应邀请交警等部门参与。

滕州市人民政府、薛城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隧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公安交巡警支队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殷波,联系电话:8685765  

 

附件:关于对新城峨眉山路隧道交通安全隐患进行重点督办的报告

 

 

枣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20

 

 

 

 

 

 

 

 

 

 

 

 

 

 

 

 

 

 

 

抄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张成伟副市长。

枣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6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