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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挂牌督办的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三处重大事故隐患予以销号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7-10-18 15:31

 

 

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枣安办发〔201785

 

关于对挂牌督办的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三处重大事故隐患予以销号的通知

 

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7年717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执法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枣安办发〔201769号),对627日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第四执法检查组,查出的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三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

接到督办通知后,市中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市中区安监局,责令该企业对三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于731日上报《关于申请重大事故隐患备案销号的报告》(市中安办〔201774号)确认隐患整改完毕,符合销号要求。82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市安监局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确认,认为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三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已完成,符合销号要求,予以销号。

请你区认真按照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销号表

 

 

 

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10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张成伟副市长,孙永副秘书长。

   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810日印发


附件:

重大事故隐患销号表

 

区(市)

单位名称

隐患情况

整改情况

备注

市中区

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

1爆炸区域内的部分电器不防爆,如硫脲车间部分电机、西侧配电箱、摄像头、照明灯、硫化氢压缩机房干燥器电机;2硫磺装置涉及的氧化工艺属危险工艺,该工艺无自控设计;3、氧化工艺无联锁控制系统。

1、爆炸区域内的硫脲车间部分电机、摄像头、照明灯等不防爆电器已更换成防爆型电器,西侧配电箱、硫化氢压缩机房干燥器电机等已移至爆炸区域外;2、已提供硫磺装置自控设计;3、氧化工艺已设置联锁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