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挂牌督办的枣庄薛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重大事故隐患予以销号的通知
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枣安办发〔2017〕95号
关于对挂牌督办的枣庄薛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重大事故隐患予以销号的通知
薛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7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执法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枣安办发〔2017〕69号),对6月28日,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执法组查出的枣庄薛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
接到督办通知后,薛城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薛城区安监局,责令该企业对上述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于7月21日上报《关于申请对枣庄薛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验收销号的报告》(薛安办发〔2017〕72 号)确认隐患整改完毕,符合销号要求。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市安监局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确认,认为枣庄薛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已完成,符合销号要求,予以销号。
请你区要按照有关要求,继续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销号表
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张成伟副市长,孙永副秘书长。 |
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印发 |
附件:
重大事故隐患销号表
区(市) |
单位名称 |
隐患情况 |
整改情况 |
备注 |
薛城区 |
枣庄薛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SIS系统仪表空气出口总管压力联锁、压缩机安全联锁和开工加热炉F0301安全联锁未投入使用,进原料气压缩机氧含量、丙烷储罐液位等14条DCS联锁未投入使用 |
组织技术人员联合自控系统厂家技术人员逐条确认,对SIS及DCS安全联锁系统进行了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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