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关于全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开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8-10-17 08:58

关于全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开展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安委会,枣庄高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大企业:

    在今年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主题,深入基层、面向群众,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有力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市政府、滕州市政府、市中区政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柴里煤矿和山东奥瑟亚建阳炭黑有限公司被省政府安委会表彰为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现将活动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筹备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始终将其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抓手。6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调度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518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视频工作会议,副市长张成伟就开展好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委会制定下发了《枣庄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枣安发〔201829号),确定了十项全市重点活动,明确了活动时间、内容和组织单位,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层层召开了“安全生产月”动员会议,分别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确保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安全生产月”重点活动开展情况

(一)举办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6月1日上午,市政府在市中区光明广场成功举办枣庄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宣传咨询日活动。企业职工代表向全市企业发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倡议;活动集中展示了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器材,现场演示应急救护知识;发放各类安全宣传材料3万余份,来自各区(市)、各部门、各企业和群众代表共1300余人参加。滕州市在龙泉广场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现场设立咨询台咨询、书画摄影展等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企业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家庭防火、安全用电等各类咨询1600余条。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在全社会形成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全市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广泛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5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教育培训40场,举办专题讲座37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薛城区积极组织全区党政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2期,印发单行本1500余份。市司法局通过培训、讲座、辅导等形式,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市供销社就安全生产月内容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有关内容进行测试,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集中咨询活动。通过集中宣传,组织安监人员和专家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企业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科普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各区(市)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开展专栏、流动宣传等方式重点对执法站点、售票网点等窗口单位和车站、旅游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教活动,共印发宣传信息单2000余份,发放折扇等印刷品860余件。市教育局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安全寄语等作品分享到网络微信客户端,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我的安全我做主”等微信接力活动。市邮政管理局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现场讲解消费者申诉投诉等问题,解答消费者关于邮政服务、快递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服务标准的咨询。泉兴集团组织开展了“千人安全签名”、安全宣誓和井口安全知识有奖竞答等活动。据统计,咨询日当天,全市共设立26条宣传一条街和312处咨询点,安全生产图片展板1137块,宣传条幅350余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万余份,展出宣传展板260块,现场接受群众咨询7000余人次。

(四)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事故、灾害警示教育活动。一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特点,组织专家及业务骨干,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重点宣传本单位所涉及的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形成了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工作格局;连续7年将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纳入到“法治枣庄”宣讲活动重要内容,进一步浓厚安全法治氛围。其中,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围绕安全生产,扎实认真开展法治枣庄百日宣讲专题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强化媒体宣传力度。市安办联合枣庄电视台、枣庄广播电台、枣庄日报、齐鲁晚报等开办专栏《齐鲁晚报·今日枣庄》、《枣庄日报》和枣庄市广播电视台开办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关注安全、幸福同行”、“安全与您同行”和“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栏目,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高新区积极与当地电视台对接,精心拍制了安全专题宣传教育片,为推动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台儿庄区编制《安全山东 爱在古城》微视频并利用网站、“两微”进行了宣传。三是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将警示教育作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重点场所,广泛采取收听收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切实提高了对事故防范的认识。“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开展法治宣传7场,警示教育88余场,受教育15360人次。

(五)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按照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紧紧抓住企业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突出全员安全责任制、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全员安全教育、安全投入、应急处置以及危险性作业、外包施工安全管理等12项重点环节,举办专题推进培训班6期,开展专项督查3次,并纳入执法检查必查项,充分运用政治、行政、法律、经济、市场等多种手段,持续用力、扎实推进,倒逼企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在枣庄学院举办了100家骨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封闭培训培训班,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消除监管盲区、监管漏洞,依托“网格化地理信息系统”,对全市企业单位重新核实确认网格,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网尽网、网必有责,全力构建网中有格、格中有人、立体监管、全线防控的安全生产工作模式。目前,纳入网格化单位87554家。通过全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扎实开展,各部门、各单位、各领域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安全职责,一定程度解决了监管盲区,“管不到、想不到、治不到”的问题得到进一步完善。市安监局组建6个“1+4”模式检查组,开展异地执法互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86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发现问题1987项,提出执法建议1625项,拟立案处罚企业120家,拟立案处罚违法行为214项,处罚214.9万元。市公安局检查四类重点车辆1.6万余辆,查处各类重点违法7万余起。市煤炭局检查煤矿78矿次,查出各类问题隐患2421条。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召开84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约谈培训会,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其他行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有效防范了各类事故发生。

(六)全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一是强化典型带动。在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材、机械、轻工、纺织、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火力发电、工商贸、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严格按照审查确认程序,确定了14家省级、56家市级、77家区(市)级标杆企业。截至目前,全市147个标杆企业已全部完成,656家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正全面推广。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采取发放实施指南、集中培训、辅导讲座、上门指导、咨询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标准体系及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者及广大员工的安全风险意识,并掌握相关的风险管控知识。同时,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已举办162期培训班,培训人员1.3万余人次。采取“竞赛+培训+交流”的模式,通过专题培训班、现场观摩会、企业论坛、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累计组织培训74期,培训人数8277人次。市国资委、市商务局以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体员工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知识。三是强化督查调度考核。切实抓好临沂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市安办坚持定期调度、通报各区(市)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并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区(市)、部门和标杆企业进行专项督查。截至目前,共组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执法检查、督查检查182次,查处企业701家次。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工贸、特种设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救援和大型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指导相关单位普遍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以及政企联动示范性演练,检验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能力,进一步完善优化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针对汛期特点,各区(市)能够积极组织地下开采煤矿、非煤矿山、港口等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停产撤人演练。据统计,全市共组织17783人次参与各类演练384场次。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高新区积极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现场演练。市港航局组织应急演练8次,参加应急演练251人次,港航企业组织应急演练9次,参加应急演练235人次。同时,结合夏季高温、汛期等安全生产特点,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消防安全等易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行业领域,健全完善预案,加强演练,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八)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市安办制定出台了《枣庄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工作。在进企业方面,枣矿集团柴里煤矿举办职工技术比武活动,对安全典范人物、安全典范班组、安全典范区队的代表分别奖励4000元、6000元、12000元、30000元;各级工会、共青团、安监、煤炭等部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在进农村、进社区方面,集中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发放居民安全知识手册,利用广播、电子屏进行安全提示,播放警示教育片。台儿庄区利用文化下乡机会,组织本地“草根歌舞团”深入农村、社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舞台表演形式,有效地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市农业局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在进学校方面,面向广大学生普及安全知识技能,连续12年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做到从早抓起、从小抓起。在进家庭方面,各级安监、妇联联合开展“家人叮咛促安全”,以“小手拉大手”“我把安全带回家”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燃气、用电和防火等安全知识宣讲,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目的,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市质监局组织开展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气瓶、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为主的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在进机关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覆盖人群2.1万人次。在进公共场所方面,全市各部门能够通过集中宣传咨询日、设立宣传街、咨询点等,着重向群众宣传夏季公共场所安全常识,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市文广新局对公共场所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组织检查32次,抽查文化行业经营单位124家,净化了文化市场。峄城区在城区主要交通干道两旁安装道旗360余幅,安装宣传标示牌60余幅,制作宣传牌匾92幅。

总之,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全市上下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把“安全生产月”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结合起来,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与“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结合起来,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认真排查治理一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全民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有力推动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下步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工作始终,与自身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提高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为加快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831

 

 

 

 

 

 

 

 

 

 

 

 

 

 

 

 

 

 

 

 

  抄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石爱作常务副

市长,远义彬副秘书长,孙永副秘书长。

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8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