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安办发〔2018〕101号关于开展全市燃气安全督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燃气安全督查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监管,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稳定运行,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燃气安全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及内容
(一)督查范围。全市天然气(人工煤气)储存、输配、管网、阀井、调压站(柜、箱)的安全管理和运行;液化石油气储存、运输、充装、经营,钢瓶检测、使用管理;车用加气站的安全运营;民用燃气户内设施以及高层建筑、公共经营场所、地下空间等商业经营场所使用燃气情况;燃气经营、使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二)督查内容。燃气行业双重预防体系标杆企业(9月底前)和年底前创建企业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纳入全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信息平台管理,并完成评估验收工作;燃气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燃气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液化石油气市场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市气瓶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入户安全宣传检查情况;燃气违法违规建设经营行为查处情况;燃气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二、督查安排
2018年10月29日--10月31日
1、督查一组:市安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李甲群带队,市公共事业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督查滕州市、山亭区、薛城区、高新区。
2、督查二组:市住建局王仁善调研员带队,市安监局、市公共事业局、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等部门参加,负责督查台儿庄区、峄城区、市中区。
三、督查方式和要求
督查采取查资料、抽查现场方式进行。各区(市)要对照本次检查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时整改,确保燃气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联系人: 市燃热办 李檀 联系电话:18663288766
附件:全市燃气安全督查工作组成员名单
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抄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宋丙干副市长,单敬芝副秘书长。 |
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印发 |
附件:
全市燃气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组成员名单
一组组长: 李甲群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 宋著方 市燃热办书记
殷 波 市安监局监察支队科长
孙建宇 省特种设备研究院枣庄分院副院长
陈 康 市公安消防支队科员
高玉峰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刘 军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李志伟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宋宪旺 专家
联络员: 李 琦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电话:18863227796)
二组组长: 王仁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调研员
成员: 徐国强 市安监局综合协调科科长
王 姬 省特种设备研究院枣庄分院副主任
孙 浩 市公安消防支队科员
周 利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褚 颖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刘 健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龚俞华 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
联络员: 李 檀 市燃热办科长
(电话:18663288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