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
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应急局,局属各科室、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枣普法办〔2019〕17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就我系统更好组织开展2019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市)应急局、局属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系列宣传活动,要与正在进行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以宪法宣誓、朗诵、晨读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
二、强化督导,取得实效。市应急局将调度各区(市)应急局、局属各科室(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各区(市)应急局、局属各科室(单位)要主动担当、认真落实,抓好牵头、组织、调度、汇总等相关工作。
各区(市)应急局,局属各科室(单位)要明确人员具体负责此次系列活动的开展并与12月4日之前和12月31日之前分别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和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市应急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杨 涛,电话:8685173
邮箱:zzyangtao@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枣普法办〔2019〕17号)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9日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印发 |
链接:
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枣普法办[2019]17号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