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关于选任枣庄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的通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03-26 17:35

关于选任枣庄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的通告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安全生产环境,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大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根据《关于印发枣庄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通知》(枣安发〔202115号)精神,决定选任我市第一批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枣庄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了解并宣传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等。

(二)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

(三)收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反映。

(四)根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排,参加行风评议、明查暗访、执法监督、巡查等有关活动和工作。

(五)承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安全生产事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善于调查研究,能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中国公民。

(二)年龄在3055周岁之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枣庄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二)因违纪违法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三)曾有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

(四)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名额及任期

本批选任枣庄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30名,任期3年。

五、选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通告之日发布起至202146日止,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自荐报名参加选任,可网络报名也可邮寄报名。网络报名的电子材料发至zcfgk20210218@163.com 邮件名称为:枣庄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姓名。邮寄报名的邮寄地址为: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1679号枣庄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李晓收,邮编:277800

2)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枣庄市应急管理局)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

3.报名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名者需填写《枣庄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申请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二)确定人选

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枣庄市应急管理局)可以通过到报名者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组织面谈等多种形式,考察并确定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人选。

(三)社会公示

枣庄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名单通过枣庄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公布名单

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枣庄市应急管理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李晓 ;联系电话:0632-868517317663253692

 

附件:枣庄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申请表

 

 

 

枣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326

 

 

 

 

 

 附件

枣庄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工作简历:

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文件下载链接:


关于选任枣庄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