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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枣庄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1-12-23 21:00

                         枣应急发2021119

关于成立枣庄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科室、单位:

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调整山东省应急管理厅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鲁应急办发20215号)文件精神和我局工作需要,经局领导批准,特成立我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冯再法  市政府副秘书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兆端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员:

徐国强  综合减灾地震地质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吕高翔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张文海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一级主任科员

 斌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杜振海  防汛抗旱科负责人、一级主任科员

  火灾防治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阳  科技和信息化科负责人、一级主任科员

刘成林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负责人、一级主任科员

王俊杰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刘书疆  办公室副主任

孙旭光应急救援保障中心防汛抗旱保障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减灾地震地质科,徐国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书疆、孙旭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科室(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二、职责分工

(一)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负责统筹推进我承担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任务,研究决定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部署要求;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科室(单位)主要职责。各成员室(单位)

按照《枣庄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修订版)》明确的工作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相关任务落实。

办公室:负责做好普查相关办公用房、设备、车辆等后勤保障普查方面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做好普查资料数据等保密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局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普查财政预算、招投标、评估与经费保障等工作;做好与市财政局等部门在经费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协助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协助做好政府减灾能力、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能力评估等工作。

火灾防治:负责协助做好林草火灾调查评估及重点隐患调查、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工作。

防汛抗旱科:负责协助做好水旱灾害调查评估及重点隐患调查、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工作。

综合减灾地震地质科:负责协助做好地震灾害、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及重点隐患调查,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协助做好自然灾害次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源调查,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工作。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协助做好非煤矿山事故隐患调查,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工作。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负责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类重点隐患调查,协调相关市直部门(单位)做好公共服务设施调查。

救灾和物资保障科:负责协助做好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等工作。

科技和信息化科:负责协助做好普查宣传方面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市级普查系统平台建设与运维等工作。

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负责协助做好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普查工作市级技术支撑等工作。负责做好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工作,协助做好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各项评估与区划等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联络员制度。普查领导小组成员科室(单位)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络,落实普查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普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制度。根据普查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相关室(单位)召开联络员会议、工作推进会议等,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有关事项,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协调沟通制度。局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室(单位)准确掌握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步工作;主动联系市普查成员单位普查业务室,做好业务对接,督促推进普查任务落实。服务设施调查、各项评估与区划等工作。

(四)督导通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以工作简报的形式,不定期调度通报普查工作进展情况。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普查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                                                                  202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