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枣庄市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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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4 10:30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鲁应急发〔2024〕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应急局草拟了《枣庄市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指定邮箱,个人反馈请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感谢您的参与与支持!
联系人:宋雪,联系电话:0632-8680027
电子邮箱:zzsyjjzcfg@163.com。
邮寄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1679号枣庄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