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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枣庄市第三届应急管理专家遴选理论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3-23 18:14

有关企业单位、专家:

根据《关于开展枣庄市第三届应急管理专家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枣庄市应急管理局自2026年1月以来组织了枣庄市第三届应急管理专家遴选申报,并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根据有关工作安排,近期将组织理论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范围

通过初审环节,申请“现场检查类”任务类别的工贸、化工、非煤矿山领域预备专家(省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免考),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地点

枣庄学院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办公楼3楼理论考场1、理论考场2。

(二)考试时间

工贸领域预备专家(第一场):2026年3月319:00-10:00

工贸领域预备专家(第场)2026年3月3110:30-11:30

化工领域预备专家:2026年3月3114:30-16:00

非煤矿山领域预备专家:2026年3月3114:30-15:30

同时报名多个领域的专家,对应考试均须参加。

三、组织方式

考试形式:线下考试。

工贸领域预备专家:满分100分;

化工领域预备专家:满分100分;

非煤矿山领域预备专家:满分100分。

各领域预备专家理论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注意事项

(一)请考试人员携带身份证件、黑色签字笔,提前15分钟到达考点,入场后认真核对座位号,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开考10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缺考人员不组织补考。

(二)考试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文字资料带至座位

(三)考试人员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区域,试卷不得带出考场,不得损毁。不得将试题内容向其他考生进行传播。

对替考、作弊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不予聘用。

联系电话:8680057

附件:考试人员名单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


考试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