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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函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8-09-30 08:39
 

关于征求《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函

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市消防支队起草了《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9517时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修改意见通过市政府政务平台反馈至市消防支队,无修改意见反馈无意见

联系电话:3122017

   

附件: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95

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深刻认真吸取黑龙江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93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依法查处一批无证经营场所,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前期市政府挂牌督办的9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全部销案,全面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坚决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三、检查重点

(一)行政许可。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二)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

(三)电气安全。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四)安全疏散。综合性建筑各功能分区间的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五)装饰装修。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是否采用易燃外墙保温材料,是否违章使用易燃可燃芯材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六)日常管理。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是否签订张贴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消防安全承诺书》;是否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是否针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整改期间的管控措施;是否完成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熟练掌握岗位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是否在建筑中庭内布置经营性商业设施或可燃物;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营业性场所是否存在超时、超员经营现象;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现象。

(七)值班值守。消防控制室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是否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

(八)其他要求。单位场所是否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是否依法依规落实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3号)和市政府《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通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监管力度,狠抓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力推动单位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做好消防安全两书两报告一考试工作。各大型集团公司和连锁企业要加强所辖物流企业、大跨度厂房、重要物资仓库等重点单位和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和专业检测等规章制度,着力加强员工消防教育培训。

(三)开展集中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要求,开展本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形成工作合力。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负责排查学校、养老机构、医院、文物古建筑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推动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商务、住建、安监等部门要聚焦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施工工地、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文广新、旅服委、宗教等部门要负责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和旅游景区、寺庙和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以上场所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其他相关行业部门、单位按照各自监管权限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公安机关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会同各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依法用好“查、改、封、停、罚、拘”等执法手段。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集中排查整治小旅馆、小饭店、小超市等“九小场所”。

(四)实施约谈曝光。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工作措施不落实、隐患严重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要组织进行约谈,督促依法履职、整改到位。要组织各级主流新闻媒体于910日前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通过跟踪报道、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选取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强大警示震慑作用。

(五)强化宣传培训。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短信、楼宇视频、户外视频、宣传橱窗等媒介,大力宣传各类火灾案例,普及火场逃生、火灾预防的各类常识和技能,提醒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发动各级主流新闻媒体与门户网站,持续宣传报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推进情况,全面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要充分依托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广告牌、居民小区宣传栏等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鼓励公众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此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宋丙干副市长任组长,单敬芝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公安、教育、民政、卫生计生、商务、住建、安监、文广新、旅服委、宗教、文物、消防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消防支队下设办公室,协调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及收集上报各类信息。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纳入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二)强化监管、力求实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广泛宣传,提升意识要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法定职责,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要积极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集中整治行动,曝光重大隐患,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四)加强督导,落实奖惩市政府将抽调专人成立检查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层层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组织有力、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及影响的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95日前,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要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市消防支队,每周五上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9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大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崔来超,联系电话:3122017,电子邮箱:zzzdfhc@126.com


附件1

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宋丙干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单敬芝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员: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员会

                 市商务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委员会

   市民族宗教局

市文物局


附件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排查单位

发现隐患

督促整改隐患

责令三停单位

临时查封

拆除临时搭建违章建筑

罚款

行政拘留

清退三合一人员

备注

(家)

(处)

(处)

(家)

(处/家)

(平方米)

(万元)

(人)

(人)

酒店

宾馆

学校

医院

养老机构

大型综合体、商市场

劳动密集型企业

歌舞娱乐场所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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