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采取六项机制 积极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枣庄市采取六项机制 积极开展新一轮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家安监总局 保监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安责险的费率调节、适度竞争和优胜劣汰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机制,切实提高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水平,枣庄市积极采取6项机制,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一是健全费率动态调节激励机制。投保企业投保前一个年度内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提高10%、30%、50%。投保企业被树为省、市、县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降低15%、10%、5%。投保企业通过一级、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验收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分别降低15%、10%、5%。投保企业被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省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30%,被纳入国家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提高50%。
二是健全完善事故预防机制。承保机构按有关规定提取事故预防费用,按照集中使用、统筹安排、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科技推广等事故预防工作。由省级承保公司统一聘请专业服务机构为参保企业免费提供“安责险+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服务,免费为参保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山东省安全生产智慧培训平台”线上理论培训和取证考试服务。
三是健全承保理赔服务机制。各承保机构不得拒绝试点范围内任何企业投保,应进一步提高理赔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小额快付、大额预付、紧急费用垫付等快速理赔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投保企业权益。
四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安全生产财政资金投入、信贷融资、项目立项、进入工业园区以及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投保安责险的企业。将安责险投保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等评定的必要条件,作为安全生产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
五是健全信息化监管机制。全市安责险信息化监管依托“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各级安责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投保企业、承保机构可以分级查阅相关信息,作为执法检查、数据分析、考核通报的重要依据。
六是健全优胜劣汰机制。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对承保机构承保、理赔、事故预防等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根据考核情况,对保险机构实行优胜劣汰。
本次试点范围将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化工、涉爆粉尘、涉氨制冷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全面推行安责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