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监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全市安监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全市安监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与安全生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把履行安全监管职能作为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贯穿于安全监管全过程,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文化素质、依法行政能力以及业务技能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安监部门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
二是丰富创建载体。结合安全监管特点,经常性开展道德宣传教育活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学雷锋活动、“慈心一日捐”、“安全你我他,青年在行动”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帮扶村帮包活动、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等,培养了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团队精神和道德情操,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执行力。
三是践行群众路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完善制度,精简文件、会议和检查,优化服务意识,寓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之中,切实解决庸懒散、中梗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四风”问题。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严格签订责任书,制定出台具体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等,切实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
截至目前,全市安监系统获得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6家,其中枣庄市安监局、滕州市安监局、薛城区安监局、市中区安监局、峄城区安监局获得市级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山亭区安监局获得区级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