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八结合”,注重常态化 我局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
坚持“八结合”,注重常态化
我局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市安监局始终将精神文明创建作为提升部门形象和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抓手,坚持巩固和发展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不断拓展和提升文明创建广度和层次,在连续多年“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2015年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有力推动了安监事业持续健康文明发展。
在创建过程中,市安监局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创建质量,注重创建效果,坚持做到“八个结合”,坚持做到常态化运行。一是把精神文明创建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相结合。领导班子带头表率,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班子建设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二是把精神文明创建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四德”工程,加强“道德讲堂”建设,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将文明素质教育渗透到日常生活、工作之中;三是把精神文明创建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彻底杜绝“庸懒散”等不良现象,切实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文明执法行为,努力塑造安监系统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四是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坚持用制度规范人、用教育强化人、用案例警示人,筑牢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防线。五是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机关综合治理和优化环境工作相结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强化遵规守纪意识,杜绝了政治、治安等不良案件发生。六是把精神文明创建与弘扬民族优良传统美德相结合。发扬民族优良传统美德,学习先进楷模事迹,培养和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习惯和品位。七是把精神文明创建与丰富干部职工文化娱乐生活、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相结合。通过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鼓舞干劲、激发热情、增强信心,使之成为推进工作、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八是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相结合。用文明创建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从零做起、常抓不懈,以铁的手腕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