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安监局扎实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枣庄市安监局扎实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决定精神,市安监局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市安监局党组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专门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5名同志具体负责。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广泛深入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引导、动员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创城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制定下发了《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枣安监发〔2017〕71号),明确五项主要任务,分为“周密部署,全面发动”“ 重点突破,深入推进”“ 巩固提升,迎接考评”三个阶段推进。对照《枣庄市2017年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共性任务责任清单分工表》、《枣庄市安监局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个性任务责任清单分工表》,逐项逐条进行细化,确定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真正做到任务、分工、责任“三个明确、三个到位”。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在抓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共性和个性任务的同时,积极在内容、形式、手段的创新上下功夫。坚持把创城工作与全市安监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相结合,通过开展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文明礼仪教育活动、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服务活动、“传承好家训建设好家风”活动以及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等,形成“人人都是创建者,个个身上有责任”的局面。坚持把创城工作与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做好宣传安全与宣传创建同部署、同落实,积极发动全民参与,齐抓共建。坚持把创城工作与安全监管相结合,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快严”集中行动、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狠抓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坚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监管漏洞,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为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