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市安监局被命名为枣庄市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7-07-21 09:33

市安监局被命名为枣庄市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近日,市安监局被市政府命名枣庄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近年来,市安监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为引领,以“五化”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打造“法治安监”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是创建活动责任化。始终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逢会必讲、遇事必抓、有违必纠。局长亲自挂帅担任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构建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科室共同抓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是行政权力清单化。坚持清单管理、照单履职,实现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阳光透明,明确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清单和处罚清单,做到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三是监管执法制度化。紧紧围绕安全监管执法各个环节,完善执法制度和程序,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科学编制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推行痕迹化监管,确保了执法效果。

四是队伍建设专业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年”活动,从源头上保障市、区(市)、镇(街)三级安监体系建设。按照“3+X”的模式建立基层专职执法队伍,实现了执法车辆、服装、装备的“三到位、三统一”。积极通过开展换岗交流、联合执法、集中学习、岗位练兵等一系列活动,打造懂执法业务、懂安全管理、懂安全技术、懂安全标准“四懂”执法队伍。研发了“枣庄市安全监管执法信息系统”,实现了执法工作的智能化、科学化、程序化。

五是执法监督全程化。台了《市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意见》,将依法行政实效纳入对区(市)安监局及局属各科室年度目标考核,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定期通报区(市)、镇街执法计划落实、文书制作、行政处罚等方面,由结果考核向过程监管转变,确保了安监工作实效。(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