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启动
枣庄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启动
6月1日上午,枣庄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市中区光明广场举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赵卫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中区委书记宋淑启,副市长张成伟出席活动并讲话。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孙永主持。宋淑启首先致辞;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谢运深介绍了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企业代表宣读了枣庄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倡议书。
赵卫东指出,“安全生产月”活动既是一种形式,更是一个落实的过程。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在思想引领、精神激励、舆论推动、知识传播、文化支撑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把公众的思想认识和注意力都凝聚到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上来。
张成伟要求,各级各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在全社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枣庄市将紧密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活动。按照全市的总体部署,通过开展集中宣讲、大家谈安全、典型宣传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事故、灾害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结合全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倒逼企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通过加强培训、推进评估、强化执法等手段,全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普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总工会、团委、妇联、教育、交通、交警、安监等部门还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家人叮咛促安全”、“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真正让“安全生产月”成为群众积极参与的“动员月”、成为法规知识的“宣传月”、成为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月”、成为事故隐患的“消除月”。(枣庄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