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突出“六查”“六管”“六改”,强力推进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整治
我市突出“六查”“六管”“六改”,
强力推进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整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一切基于双重预防体系、贯穿双重预防体系、围绕双重预防体系”“三个一切”的总体要求,明确以“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整治”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十字方针,将其作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治本之策,坚决做到“六查”“六管”“六改”,全面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一、突出“六查”,着力解决排查不严细的问题。一是企业单位自查。按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到位”要求,全面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领域、部位和关键环节,找准、找全安全生产风险点。建立风险清单,健全涵盖员工层、管理层和领导层的自查自改机制,对涉及重大风险存在的作业场所、作业活动、工艺技术、管理措施、应急措施、责任部门及工作职责要详细查明弄清,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二是网格动态检查。充分发挥全市3000多名网格管理员情况熟、底数清的优势,对纳入“网格化管理系统”的87693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各级检查的必查内容,做到责任有人担、风险有人问、隐患有人查。三是区(市)常态检查。各区(市)在深入分析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基础上,结合季节性、特殊时段监管要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各类风险排查专项检查活动,确保不留死角。四是安委会专业检查。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不听汇报、直奔现场,深入排查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切实把风险隐患查准、查实、查透。五是执法队伍严格检查。各级职能部门盯紧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区域和高风险行业企业,通过开展派驻执法、联合执法、异地执法、交叉执法等形式,严格执法检查,解决安全生产执法中的“宽、松、软”问题,促进企业落实风险隐患排查管控整治措施。六是聘请专家检查。进一步调整充实安全生产专家库,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相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检查,深入企业、深入现场,从专业角度“把脉问诊”“对症下药”,发挥专家在风险隐患排查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突出“六管”,着力解决管控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源头管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严把安全生产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一律不准落地、一律不准开工。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重点行业领域转型升级力度,支持和引导企业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二是重点管控。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排查管控,盯紧起重吊装、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是科技管控。深入实施“科技强安”战略,加强安全科技投入、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建设安全技术防控工程等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以智慧枣庄建设为契机,加快智慧安监云建设,到年底,所有规模以上企业要全部应用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格化监管、信息化系统有效运行。四是技能管控。研究制定本地企业安全培训工作计划,引导企业加强“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强化对企业全员、特别是重点岗位和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指导,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严防因“无知无畏”造成事故。五是舆论管控。积极营造“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的舆论氛围,畅通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积极探索“随手拍”等形式,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市场管控。对忽视风险隐患排查管控、隐患长期不整改或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逃避监管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在项目审批核准、用地、证券融资和信贷等方面予以限制,倒逼企业抓好安全生产。
突出“六改”,着力解决整治不彻底的问题。一是拉出清单改。对查出的风险隐患,拉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落实到位,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压实责任改。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整改责任网,把安全生产整改责任逐项明确到每个环节、每个车间、每个人员,把安全生产各项监管措施跟踪到企业,督查到基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三是完善机制改。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事故发生的规律性特点,认真研究、总结提炼,把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系统、规范的治理机制,打牢安全生产的根基。四是严格执法改。加大日常执法频次和密度,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对安全风险系数大、社会关注程度高、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防范措施。五是督查帮包改。参照省里做法,对存在重大风险和隐患的,明确帮包领导;对久拖不改的,靠上帮包督导,督促有关问题及时解决。六是强化问责改。探索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对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国有企业,问责相关人员,交纪委监委处理,严查失职渎职;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私营企业,严格处罚、顶格处罚,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法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