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公告
关于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公告
2019年 第8号
入冬以来,我省发生多起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为深刻吸取教训,有效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现公告如下:
一、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作为当前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重要工作,明确责任,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对工作不到位,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客户端和户外显示屏、手机短信、滚动字幕、农村广播等各种资源,广泛宣传安全取暖常识和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三、各地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挥基层干部和网格员作用,突出农村、偏远山区等重点地区和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外出返乡人员等重点人群,分片包干,进村入户,宣传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帮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四、居民使用煤炭、木炭、燃气等取暖、洗浴时,应做到:
(一)要购买合格炉具,安装时检查是否完好,尽量请专业人员安装,严禁安装在卧室;
(二)要安装烟筒或外排烟装置,并经常检查,保持排烟通畅;
(三)要适当打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四)如发现头晕、头痛、乏力、多汗、意识模糊等一氧化碳中毒症状时,要迅速打开门窗通风,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医护人员进行救护。
特此公告。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