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应急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枣应急发〔2021〕120号 签发人:冯再法
枣庄市应急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关心指导下,市应急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应急管理职能。一是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1+2+19”工作方案,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截至目前,全市排查解决政府部门层面问题97项,企业层面排查隐患17.4万项,制定制度措施191项。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7个督导检查组,由县级干部带队,每月组织对区(市)、部门开展督导检查,下发通报11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市安办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17个市直牵头部门在26个重点行业领域分头实施,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派出检查人员9.03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27万家次,排查整治各类隐患14.4万项,圆满完成大排查大整治各项任务。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异地执法互查等执法模式,先后开展了6次专项执法活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检查企业1.25万家次,查处各类问题隐患3.52万项。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大诊断大执法百日行动,2021年12月20日-2022年3月31日,分4个阶段在全市1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确保元旦、春节、冬奥会、全国“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稳定。全市实现连续三年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连续三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是全省4个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地市之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扎实做好防灾备灾工作。在防汛抗旱方面:落实市领导对防洪重点工程防汛帮包责任,做实“河长制”“湖长制”,5月下旬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水库防汛责任人133人,全面接受公众监督;完善建立市、区(市)、镇街、村(居)四级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2186名行政责任人调整到位,覆盖全市128座水库、44条重要河道、2片滞洪区及易涝点。健全完善防汛抢险“1+1+6”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全市防汛基础数据,为指挥部科学决策、施策提供了精准导向。先后两次组织全市开展防汛拉网式、起底式隐患排查,排查整改各类风险隐患587条,督促修订完善应急预案21个。向社会公布防汛值班电话,抽调城乡水务、气象、消防、应急等7部门业务骨干,集中到防汛指挥中心24小时联合值守。累计发布上报《汛情信息》189期,组织开展会商23次,形成《会商研判意见》23个,启动防汛Ⅳ应急响应1次,编发《防汛抗旱动态》9期,编印《防汛抗旱工作手册》《应急响应工作手册》30余套。在森林防火方面:全面建立落实“市包区(市)和重点林区、区(市)包镇(街)、镇(街)包山头、村干部包坟头”的森林防火工作帮包责任制,成立5个督导组分赴各区(市)和枣庄高新区进行实地检查,持续深入地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市共设立防火宣传牌500余处,制作宣传标语4000余幅,出动宣传车600余辆次,提高了森林防火知识知晓率,在全社会形成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区、主要坟山等重点林区和景区设立防火检查站160余个,严防火种进入山林。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有火必报”和“报扑同步”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信息。三是不断提升应急能力。着力构建“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部队力量为突击、以专业抢险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四位一体应急救援体系。6月3日在峄州港举办2021年全省区域防汛抢险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与周边济宁、临沂两市建立防汛联动机制;6月21日、24日组织拉动240名民兵分赴峄城区、台儿庄区进行防汛抢险行动拉练;7月1日举行全市防汛抢险应急响应演练;7月23日部署开展滞洪区人员转移演练。7月26日紧急拉练市级消防队伍180余人、车辆20台、救援艇10艘,限时在庄里水库集结。2021年,全市累计组织开展防洪抢险、群众转移、“雨季三防”、应急排涝等各类防汛实战演练218场次、参与单位758家次、拉动队伍739支次、参训人员1.71万人。组织协调在全市重点区域建设监测预警智能系统,于2021年1月底完成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监测预警项目建设。3月26日,全省区域森林防灭火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现场观摩会在市中区召开;6月15日,举行应急部“教官团”森林防灭火指挥员现场教学培训活动;10月27日,在台儿庄古城成功举办了山东省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应急演练现场观摩会;11月16日至17日,顺利通过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达标验收。
(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一是代市政府起草了《枣庄市党政领导干部2021年度工作职责清单》,明确了市党政领导干部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二是组织编制《枣庄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枣庄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枣庄市重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事业发展路径。三是出台《枣庄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确定了121个行业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责任部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共同体。四是印发了《枣庄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情形、奖励标准、奖励程序作了进一步详细规定,有效调动了职工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积极性。五是制发了《枣庄市区(市)、镇(街道)安全生产双月教育警示制度(试行)》,以镇街为主、区(市)为辅,逢双月组织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教育警示活动,增强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六是制定了《枣庄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制度》,对发生的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剖析,广泛开展企业事故警示教育。七是印发了《枣庄市推动落实安全总监制度实施方案》,313家重点领域企业安全总监配备实现了全覆盖。八是在全省创新建立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选聘30人担任我市首届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促进作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互联网+执法”为切入点,依托山东省安全监管移动执法系统,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信息网上查询,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工作的智能化、精准化、规范化。二是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1年,对27家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形成监管合力,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对13家重点监管企业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1月份,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对13家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三是探索实行说理式执法、温情式执法。在办理每一起执法案件时,执法人员说透法理、说通情理、说明事理,坚持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并对办理完结的案件,采取上门回访、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形式跟踪回访,实现了连续多年无一例行政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综合评估一直位居全省前列,省应急厅连续3年在我市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经验交流观摩会,省应急厅《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简报》连续2年刊发我局经验做法,我局荣获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岗位练兵竞赛“优胜单位”荣誉称号。
(四)强化对应急管理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应急局官网,及时发布涉及应急管理的各项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12月9日,组织召开枣庄市2021年防汛工作新闻发布会和枣庄市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新闻发布会;12月27日,组织召开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新闻发布会。二是积极接受政府内部监督。按照“应公示尽公示”要求,及时向信用中国(山东枣庄)网站推送行政处罚信息,确保公示信息及时高效、科学精准。积极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及时将行政执法信息填报“互联网+监管”平台,实现了行政监管事项覆盖率100%、检查实施清单覆盖率100%、行政执法行为填报及时率100%、行政监管事项关联率100%。三是强化法制监督。按照省应急厅和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在全市应急系统组织了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按照市司法局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促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四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按照全国人大、省人大、市人大关于开展“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要求,顺利完成迎接市人大8月13日、省人大8月25日和全国人大9月15日三次执法检查任务以及全国人大9月15日工作调研工作任务,我市“两法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赢得各级人大领导一致好评。
(五)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应对,密切关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救灾减灾方面的网络舆情动态,及时与舆情发布人取得联系,沟通了解发布人诉求,积极主动协调化解相关矛盾问题。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依托12345市长热线及时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应急管理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设立专门的行政调解室,配齐工作人员,发挥行政调解委员会职能,规范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化解行政争议问题。
(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全面促进业务能力和素质提升,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4月6日、4月27日,先后分两期组织举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专题培训,全市应急系统全体人员、各区(市)政府和镇街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重点企业负责人近600人参加。7月6日,举办全市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重点讲授了汛期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局机关、应急保障中心、监察支队全体人员参加。9月13日,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法治能力考查测试,促进全局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10月10日至16日,在武汉大学举办全市应急管理干部应急处置与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班。11月1日至5日,积极响应市司法局部署开展的“全市2021年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全局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全部参加考试,优秀率93.22%。11月6日,按照市委组织部安排部署,组织全体人员登录灯塔-党建在线APP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学习。11月29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18名参考人员全部考核通过。
(七)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同时,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积极开展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将党内法规、民法典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组织开展干部上讲台活动16期,学习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度,市应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法治业务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满足于上级部署要求和文件会议精神的一般学习,主动学、系统学、业余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还不够,还不能妥善处理工学矛盾问题,认为学法是领导的事,用法是专业人员的事,自己学不学法不重要,被动、应付学法现象依然存在,没有真正树立起法治学习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强化。部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还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统,在学深悟透方面还有欠缺,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以及依法行政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学用两张皮的现象,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要加强,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力量相对不足。面对点多面广的监管企业、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和领导的高标准严要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应急管理工作任重道远,但是现实中监管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懂法律、会业务、能执法的监管执法人员还严重不足,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还需进一步充实;同时,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能力和水平还参差不齐,执法的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措施,推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要求,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以宣贯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度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树牢法治意识和红线意识,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提高群众的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着力形成依法治安的良好工作格局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和外出轮训的形式,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岗位练兵和案卷评审等活动,树立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效能。加快执法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推进便携式现场执法装备的广泛使用,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等行政执法三项规范的落实,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和正规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探索创新,不断规范执法行为。遵循《行政处罚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树立“严管就是厚爱”和“质疑保守”等理念,探索执法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创新措施,打造融合管理、执法与服务并行的执法监管模式,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打造更加公平、公开、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监督工作效能。严格落实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认真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依法执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严格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水平。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