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重点任务清单
关于印发《枣庄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
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单位,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6日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落实应急管理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大力提升应急管理系统普法与依法治理水平,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奋斗目标,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内部学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聚焦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核心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广泛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切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普法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上讲台”重点学习内容,更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系统把握、融会贯通上出实招,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上严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中。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健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为抓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及时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的能力。突出学习党章,重点学习十八大以来制定和修订的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厉行法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深入学习宣传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法治理论与业务实践相结合,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熟练掌握与履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及时学习宣传我省新制修订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法规规章,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际效果。
三、普法学习工作安排
(一)健全完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年度组织开展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局主要领导要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要带头讲法治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组织、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
(二)对照普法学习内容,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日活动开展本科室、单位学法活动。(责任单位:局属各科室、单位,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三)充分利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上讲”台和“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日常学法,坚持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活动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组织、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
(四)各科室、单位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时,要把普法工作纳入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同步开展法律法规宣贯与业务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局属各科室、单位,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五)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实行边执法边普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每一次办案活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科、科技和信息化科、指挥中心、监察支队)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将近年来新制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有关条款和企业主体责任作为重要培训内容。(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科技和信息化科、办公室)
(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普法宣传活动,把法律法规宣传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及内容。(责任单位:科技和信息化科、综合减灾地震地质科,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八)加大媒体普法宣传,通过枣庄广播电视台、枣庄日报等主流媒体以及“枣庄应急管理”微信微博等平台,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责任单位:科技和信息化科)
各科室、单位、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要认真及时总结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普法工作总结于12月31日前汇总至局政策法规科,政策法规科汇总后按程序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枣庄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枣庄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政策法规科、科技和信息化科、办公室 |
|
2 |
《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市应急局 干部职工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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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
市应急局 干部职工 |
办公室 |
|
4 |
《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等相关规章 |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综合减灾地震 地质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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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应急指挥中心 |
|
6 |
《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火灾防治管理科 |
|
7 |
《防洪法》《防汛条例》《抗旱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防汛抗旱科 |
|
8 |
《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综合减灾地震地质科、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
|
9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危化科 |
|
10 |
《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非煤矿山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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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 |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安全生产基础科 |
|
12 |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相关规章 |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级安委会 |
综合协调科、巡查督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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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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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 |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救灾物资保障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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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审计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市应急局 干部职工 |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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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 |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相关企事业单位 |
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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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社会公众 |
科技和信息化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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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
市应急局 干部职工 |
科技信息化科 |
|
19 |
《宪法》《监察法》及党章、党规、党纪 |
市应急局 干部职工 |
机关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