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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应急函字〔2023〕5号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94号提案答复的函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9-20 17:00

尊敬的单金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出建议5条,其中涉及我单位5条,我们采纳落实5条,落实率100%具体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培育,坚持把政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同安排、同推进,社会救援力量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全市已注册社会救援队伍8支、350人,分别为枣庄红十字蓝天救援队、薛城蓝天救援队、薛城闪电救援队、山亭蓝天救援队、枣庄山亭服务队、市中区蓝天救援队、枣庄高新区蓝天救援队、滕州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

一、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队伍建设全过程,压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2023年,局党委将社会救援队伍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推进计划,要求未建有社会救援队伍的区(市)年内建成1-2支社会救援队伍,已建有社会救援队伍的区(市)要继续培育壮大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规模。截至目前,全市比去年新增社会救援队伍3支、人员增加90人,正在注册的社会救援队伍2支、115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力量不断增强。坚持“平战结合”,利用“五一”劳动节、“5·12”防灾减灾日及国庆节等重要活动和节假日,组织开展应急志愿服务,深入企业、学校、社区、村居宣传普及党的方针政策、安全防护知识和应急自救互救技能,用实干擦亮忠诚底色,用担当保护人民平安,树立“群众有所急、组织有所应、先锋冲在前”良好形象。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市、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台账》,明确联系人,标注驻地位置、应急值班电话、救援类型、队伍人数、主要装备、救援领域等内容,实行台账化、专业化、动态化管理。督促相关镇(街)建成不少于30人、村(居)不少于10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制订《基层应急救援站(点)建设方案》,推进防汛重点村标准化建设,编制《市级主要防汛应急救援力量调动方案》,完成对所辖队伍的力量编成。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全市基层应急物资储备站(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强化物资装备、运输、调拨管理,为基层队伍作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确保关键时刻得出、得上

三、提升实战能力。强化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多次组织举办全市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专家讲座,开展队伍力量专题座谈会,多形式、多途径提升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理论和专业素养。强化队伍实战能力提升,注重联合社会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活动,1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市非煤矿山应急演练;4月28日,在滕州市承办了山东省非煤矿山事故救援应急演练;5月份组织开展了地震救灾应急演练;6月份,开展了全市防汛抢险应急演练。通过各类演练、培训,大幅提升了全市社会救援队伍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四、加强统筹协作。印发《枣庄市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建设推进方案》,细化实化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速构建联调联战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救援力量协同机制。根据应急志愿服务需求,主动服务、强化统筹,按照台账载明信息统一协调调用,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应急宣传、防疫消杀等志愿工作。今年年初,有村民在庄里水库盗鱼发生人员溺亡,协调调动我市社会救援队伍连续奋战几昼夜,成功打捞尸体。今年汛期,社会救援队伍在做好我市防汛抢险工作的同时,不远千里支援河北逐州,受到当地群众好评。

五、健全保障机制。近年来,市、区(市)两级应急部门积极对接财政,申请资金或购买救援装备给予社会救援队伍。市应急局不断加大对救援力量的支持力度,印发《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方>的通知》,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依法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高度重视保护抢险救援人员安全,制定印发《关于在防汛救灾过程中进一步做好人员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基层干部和防汛抢险救援人员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引导基层力量安全有序实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加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提升应急管理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全市基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规模日益壮大,得益于您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持续关注基层社会救援队伍建设,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应急救援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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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