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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开展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09-10-22 13:22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枣安监发[2009]113号
 

关于对全市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开展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安监局:
      为认真吸取湖南娄底市冷水江市闪星锑业公司南矿“10.8”主提升井罐笼坠落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市地下开采非煤矿山提升运输系统的安全管理,杜绝提升运输系统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局安排,经市局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开展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从即日起至11月中旬,由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进行自查自改,各区(市)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于11月中旬至11月底之前,对所属区域内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提升运输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并于11月底之前,将检查总结、检查表和隐患整改指令一并上报市安监局。市局将从12月初开始,对全市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进行重点抽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地下开采非煤矿山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落实情况,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提升运输系统各种图纸资料、设备台帐、各种记录是否齐全。企业自07年7月份后新安装的提升运输设备,是否选用由有资质生产单位生产,并取得“KA”安全标志的产品;现使用的提升设备是否完好,各种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立井提升系统的卷筒、制动装置、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连接装置、提升容器、防坠器、导向器、摇台(托台)、阻车器、推车机、装卸矿车设施、天轮和钢丝绳等,每班应检查一次,每周由机电科长检查一次,每月由分管矿长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入提升装置记录簿。主提升绞车是否每年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罐笼是否定期进行更换,使用中的罐笼和防坠器是否按规定进行脱钩和不脱钩试验,防坠器的拉杆弹簧是否有保护套筒,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是否符合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各种提升设备用的钢丝绳,悬挂使用时的安全系数是否符合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新钢丝绳在使用前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需更换的钢丝绳是否按规定及时更换。井下斜巷提升设备安装是否有固定基础,临时设备安装是否牢靠,斜巷提升“一坡三挡”是否齐全可靠,提升系统信号及闭锁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正在建设的矿井,建井期间所使用的吊盘、吊桶、保险带、绞车、稳车等是否符合规程规定,通风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
       三、检查要求
     (一)各区(市)要对本地区地下开采非煤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人员,限期解决。对整改不力的,要责令停产整顿,直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这次专项检查要以现场检查为主,检查要有记录、有结果,注重实效,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规定整改时间,责任到人。要落实检查责任制,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走过场、要求不严格、管理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提升运输系统专项检查表
    
 
 
二OO九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非煤矿山  提升运输  检查  通知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吴承鉴副市长、王琪琳副秘书长。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