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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5-10-29 14:21

枣安监发〔2015164


关于举办全市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岗位练兵

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安监局:

为贯彻落实“强素质、提能力”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执法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市安监局决定近期举办全市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赛人员

以镇街安监中队为单位参加比赛,其中,每支代表队由3人组成,且至少2人具备执法资格(人员需均为本中队工作人员,不得借调外单位工作人员代替)。各区(市)安监局分管负责人、监察大队大队长及一名业务骨干带队参赛,参赛人员统一着装。具体参赛队伍分配计划如下:

滕州市5支,市中区、山亭区各3支,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各2支,枣庄高新区1支,共计18支代表队。(去年参赛队伍今年不再参加)

三、竞赛地点

山东公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西路与西昌路交界处转盘向南3公里处路西300米,山东帝豪酒业公司南邻)。

四、竞赛内容

考核执法人员能否正确操作执法监察仪器装备、能否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能否准确发现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以及能否正确制作常用执法文书。

五、竞赛分组

比赛分三组同时进行,每组6支队伍。竞赛前,由各参赛队抽签决定组别和出场次序。

六、竞赛方式

竞赛方式包括现场模拟执法和文书制作两种方式。

(一)现场执法:模拟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要求进行执法检查,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通过询问调查和执法监察仪器装备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针对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利用执法终端进行现场取证。限时20分钟。

(二)文书制作:对现场执法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用执法终端、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制作相关执法文书(现场执法阶段文书必须用执法终端制作,其他文书使用笔记本电脑制作)。限时60分钟。

七、成绩及表彰

现场执法与文书制作成绩之和为该参赛代表队的总成绩,按成绩取前六名,颁发奖杯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八、有关要求

本次竞赛活动是“强素质、提能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区(市)安监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区(市)层面的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做好参赛队伍的选拔工作,请于11月5日之前将参赛队伍和人员名单(见附件)报送至市安监局监察支队。

联系人:任伯儒,联系电话:868572215006736156

电子邮箱:zzsjczd@126.com

附件:区(市)岗位练兵竞赛报名表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28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1028日印发


枣安监发〔2015〕164号关于举办全市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