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数据统计表填报说明》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6-01-26 15:35
枣安办函字〔2016〕4号
关于转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
集中行动数据统计表填报说明》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市有关部门: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数据统计表填报说明》(以下简称填报说明)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市)、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填报说明,规范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
备注:排查企业时,如果区(市)和市两级都排查过,只统计1次,以先到该企业排查的部门为准;对同一个企业分别进行过明察和暗访,只统计1次,以第一次去该企业时的检查形式为准。
附件:《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数据统计表填报说明》
枣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枣安办函字〔2016〕4号关于转发《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数据统计表填报说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