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6-06-01 09:08
枣安监发〔2016〕57号
关于印发《枣庄市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安监局、枣庄高新区安监局,枣矿集团、有关企业:
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监局的统一部署,自2016年至2020年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6个行业企业开展较大危险有害因素风险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结合枣庄实际,我局制定了《枣庄市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3日
抄报:省安监局,市政府办公室,张鲁军副市长,王新宁副市长,赵洪义副主任。 |
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6年5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