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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 “大快严”集中行动的通知

作者: 来自:枣庄安监局 时间:2017-03-15 10:42

枣安发〔201710

 

关于在全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

“大快严”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枣矿集团:

为认真贯彻鲁安发〔20179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安委会工作要求,市政府安委会确定,将集中行动与非煤矿山、危化品转型升级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年计划有效衔接,集中行动延期至2018年年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任务导向和问题导向,以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非煤矿山、危化品转型升级三年计划有效衔接,重点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贸行业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将集中行动作为一项提纲挈领的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强化责任落实,开展执法监察,努力消除隐患,减少事故总量,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狠抓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一是突出改革发展这条主线,持续加大对中央32号文件的宣贯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结合我市实际,待省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印发后,制定出台枣庄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抓好安全发展。三是市集中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继续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强化调度督导,压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建立健全严密的责任体系、有力的基础保障、科学的风险管控、完善的系统治理,不断提高安全防范和治理能力。

(二)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监察。一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直插一线、专家参与、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等措施,深入分析问题,聚焦薄弱环节,提高专业化检查水平和效能。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属地和部门检查责任,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单位逐户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环节逐个检查,全面彻底排查隐患,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三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事故易发的重点领域实施“一重点、全覆盖”式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高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强化行政处罚,增强法律威慑,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四是强化包区(市)督查。根据不同时期、关键时期的工作,明确包区(市)督导的重点、方式、任务和有关要求,增强工作针对性。对督导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风险,要通过强化执法、媒体曝光、挂牌督办等多种措施,强力督促整改。五是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进一步破解安全生产难题。

(三)强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坚持谋划在前、预防在先,建立和实施超前防范制度。一是以编制《枣庄市安全发展城市规划》为契机,找准薄弱点、切入点,对症施治,持续改进。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构建完善“五大体系”,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煤矿重大灾害隐患整治等“十大”保护生命安全重点工程建设,打造全市本质安全防护体系。二是扎实开展城乡公共领域安全风险源和企业风险点排查,严格划分风险等级、分类监管,并录入“网格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实时动态监控。三是强力推广应用“企业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系统”,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进行制度化设计,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四是通过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两个体系”创建,引导标杆企业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转型升级和专项治理。围绕“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枣庄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升级,持续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专项整治。实施建筑施工“抓主体责任、抓市场现场、建平安工地”三年治理行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扎实推进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四非”、变型拖拉机、货运车辆超载超限等“四项整治”,夯实完善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开展渔业生产“港规范、船可控、人平安””三年治理行动,强化渔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涉氨制冷、有限作业空间和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结合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去产能,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继续深入推进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推进水上运输、铁路运输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巩固治理成果。

(五)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结合不同时期工作特点,细化宣传方案,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宣传,加大主流媒体宣传的频次和力度。宣传正面典型,推广好的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公布调查结论,发挥事故案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强化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把重大隐患屡禁不止、发生典型事故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联合惩戒。

三、职责分工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各自职能,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枣政办字〔201572号)文件确定的职责分工,精准发力,持续抓好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推进集中行动持续深入开展。集中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导调度、宣传总结等职能,强化过程管理和考核监督,加大督导暗访、挂牌督办、新闻曝光、宣传通报工作力度,确保集中行动力度不减,态势不变,工作持续深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职责,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级集中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进一步充实完善各工作小组,加强工作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坚持工作例会制度、信息统计制度、新闻宣传制度、举报受理跟踪制度、暗查暗访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调度情况,总结创新经验,加强督导检查。各区(市)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者意见建议,要及时沟通,共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切实加大依法处罚力度,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执法检查等方式,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对问题较大、难以当场整改的,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未完成整改前不得复产;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立案查处。继续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完善异地执法模式,有效杜绝“人情执法”和执法不严等现象。

(四)强化考核问责。市里将各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将进一步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追责力度,对典型事故将约谈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社会关注度高、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瞒报谎报事故、抗拒执法等行为的有关企业单位,坚决纳入“黑名单”,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举报奖金。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措施不落实等情况,将通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工作方案,于320日前,报市集中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18866328527

邮箱:zzaqdpc@163.com 

 

 

 

枣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3月11

 

抄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李峰市长,

      张成伟副市长。

枣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 311日印发

 枣安发〔2017〕10号关于在全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的通知